图书室管理制度
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,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,特制定
如下制度:
一、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,做好图书管理工作,为学校的教育、教学、教研工作服务,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,及时为生提供学习、教育、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。
二、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、整理和借阅、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、分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,藏书室、阅览室,应建立相应的账册,做到帐物相符,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。
三、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。学校制定图书的选购标准,使之结构合理,副本量适当,不断提高藏书质量,对于内容陈旧、借阅率低、副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,及时注销。
四、新购置图书,要及时验收、登记、一般应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目、出架等工作,以加速图书流通。
五、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。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,工具书大型书只供査阋,不得外借。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3本,借期四周。每班可集体借阅,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,借期两周。逾期不还者,追还后罚停借一月
六、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、转学、毕业前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。否则,不予以办理有关调动及离校手续。
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
一、阅览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,实行开架式自由阅览。
二、读者除摘抄本及笔外,其它书籍、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阅览室。
三、读者签到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,每人每次限拿册,阅后更换,并按期刊架排号放回原处,不许乱丢乱放。
四、读者应爱护期刊,不得在书页上圈阅、涂写、撕页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,并照章赔偿。
五、阅览室陈列的报纸期刊,仅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(如有好的内容需要扫描、复印,必须征得管理老师同意后,办理外借手续),不准私自带出室外,对私自带走或有意损坏者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罚款。
六、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、整洁,严禁大声暄哗;严禁吃零食、乱抛纸屑和随地吐痰;不许在阅览桌上乱添乱画;离座位时自觉将凳子放入桌下,出入时脚步轻盈。
七、读者要养成良好的抄摘资料的习惯。
八、读者应服从老师的管理,不准有任何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。
九、本室为读者所提供的多媒体光盘视听时要防止划伤、目损坏,不可擅自拆卸、挪动。
十、请爱护室内一切设备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图书损坏赔偿制度
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,保证图书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,特制以下规定:
一、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,必须严加爱护,不得卷折、涂写、答题、污损、撕页或遗失,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。
二、遗失图书,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:如不能赔偿原版者,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
1、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,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:其余使用价值高、不易购到的书籍,按现价的十倍赔偿
2、成卷多卷本图书,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,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。
三、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:
1、损坏严重、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,就购原版本赔偿,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。
2、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,一般图书赔偿壹元,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。
3、污损书刊内容,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,按书刊原价的20%60%赔偿。
四、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,破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;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,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。
五、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,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,可持收
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退回赔偿金。
六、若故意污损图书者,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,视其情况提交校
有关部门批评教育。
七、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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